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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0人)

2022四川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0人)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以上电子材料放在1个文件夹内,用考生真实姓名命名后,以压缩文件格式(zip)报送。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

各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须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机关工作基本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zhjcy.gov.cn/)公布。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公布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根据有关考察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通知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交处理完毕的书面证明;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未按时报到、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所在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所在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4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