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7:3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听打。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对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5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比例1:3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3.面试
(1)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应试者的基本素质素养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4)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5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4.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及公布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综合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3)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4)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对于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如果出现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十)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六级,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800元/月左右(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平均绩效的40%,其余按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档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工作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0898-88866231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0898-88865831
儋州市人民法院:0898-23380705
报名技术支持:0898—88693332
附件:1:三亚市两级法院及儋州法院2022年联合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信息表
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原标题:三亚市两级法院及儋州法院2022年联合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huiminhr.cn/Info/Info/b9ef5ef82a5f17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