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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5人)

2022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5人)

宝清县人民法院 | 2022-05-17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打字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三)打字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人员;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两次,取最高成绩;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宝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制度

对笔试、打字技能、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我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考察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九、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三)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十、咨询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0469-5436406

联系人:吕安、邓正伟。

本公告由宝清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宝清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宝清县人民法院聘任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考生填报)

原标题:双鸭山市宝清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GQSOSldd8q0VGqQwN4x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