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其它原因不宜接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8点至5月26日下午18点。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4张以及电子版照片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07室)报名填写《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聘任人员登记表》。
3.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情况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咨询电话:0734-8707917。
(二)资格审查
政治部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三)相关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聘用制助理直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书记员需进行打字速度测试,以百分制计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试者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制的助理参照2017年度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工资标准确定。聘用制助理薪资标准为3100元/月起,试用期薪资标准为2600元,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聘用制助理、书记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四、其他事项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衡阳市雁峰区纪委监委派驻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4-8077965(雁峰区纪委监委派驻雁峰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4-8707917(院政治部)。
原标题: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f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5/id/66900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