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派驻至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7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尊重宪法和法律;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本公告发布前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且准确率不低于95%;
5.法律、法规规定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
10.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考生需查看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公告,并通过公告中的二维码扫码(附后)网上报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人在报名上传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上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带有有效期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相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7)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本公告发布前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