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单位的调取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
3.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录用的递补
对笔试和相关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且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
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5.考生在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报名时应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6829037。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原标题:招3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TE4MTQ4NQ==&mid=2652543741&idx=2&sn=678f1b02abce51f812a6549fe767e5fb&chksm=80ab363fb7dcbf29cebed7b95066f982227e9d2912d3e194f93a8706f29fdd7697c572002b8d&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