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书记员岗位:2名。
2.法官助理岗位: 2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一)书记员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法官助理
1.接受、审查诉讼材料;
2.协助法官完成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等庭前准备工作;
3.协助法官开展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4.协助法官办理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
5.协助法官安排案件的开庭、调查、询问等工作;
6.协助法官查阅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等参考资料,研究分析案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
7.协助法官草拟裁判文书;
8.协助法官办理审限延长或扣除报批、案件报结等工作;
9.协助法官完成裁判文书上网;
10.协助法官办理网上办案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相关工作;
11.协助法官办理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12.完成庭室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柳州市有固定住所优先;
职位薪酬待遇:专科学历2850元/月(含绩效),买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本科3105元/月(含绩效),买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