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入面试的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报考人员需加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地点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越秀检察”公布。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面试对象需携带简历、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对面试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以内如我院合同制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入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603199、83603162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603097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2年6月10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zwgk/rsxx/gkzkzp/content/post_8335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