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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8人)

2022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8人)

钦州人才网 | 2022-06-29

为满足全市两级法院机关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全区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0名;

(三)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0名;

(四)浦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5名;

(五)灵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10分;

3.年龄为18-35周岁(1986年7月-2004年7月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18:00止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钦州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附1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将《报考信息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证书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zzb2852503@126.com。中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要求及时重新填报、补充相关信息。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钦州市第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