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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8人)

2022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8人)

钦州人才网 | 2022-06-29

2.速录技能测试。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16日下午14:30,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楼。

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

3.资格审查。按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与招聘计划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面试报到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由各招聘法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 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87085;

2.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18760;

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3685577;

4.浦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8218585;

5.灵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7-6420270。

查看附件>>>

附件1:钦州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2022年).doc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6月27日

原标题: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qz.gxrc.com/Article/info/1fc623a0-4e28-4319-a1a9-d4cac2d0de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