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届时另行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要在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汉源县检察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汉源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需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汉源县检察院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此次劳务派遣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五)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需签定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规范。
(六)签订劳动合同后两年之内不得主动离职,否则取消当年绩效考核奖。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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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8日
原标题:汉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8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