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划定60分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负责。体检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2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即笔试和面试)和体检时应当带齐本院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佩戴口罩和出示粤康码、行程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薪酬福利
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潮安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规定标准执行。
本公告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网发布,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
联系电话:0768-5819781
附件:
1.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2.2022年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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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iQFPHbEMYnkGPQy0Iap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