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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5人)

2022广东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5人)

(三)确定考试人选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笔试占40%、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占30%、面试占30%。考试总成绩保留12个月,保留期间如有职位出现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与双方意愿开展递补工作。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如考生名单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

2.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德才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落实好防疫措施,做好报名、考试等准备工作。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提交报名资料和参加考试;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试人员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我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可能对招聘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报考人员留意相关公告,并给予理解、支持与配合。

(六)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827039)。

附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4日

原标题: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courts.gov.cn/ssfw/ssfwDeatil.aspx?cls=27&id=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