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法学专业毕业、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考虑优先。
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成绩保留2年有效,2年内聘任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考),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聘用制行政文员经费保障额度低于聘用制书记员。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绥化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
本公告由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绥化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2年绥化市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AGXT5YgLjq3j6pV80U2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