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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4人)

2022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4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书记员

名额:4名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法律、会计、中文、计算机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认真细致,严谨踏实,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35周岁(1987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7.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

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金口河区检察院(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4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填写《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其它专业技术资质证书的一并提供),具有加分条件者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