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结合周口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点名称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满分为100分。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
技能考试前,由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报考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并打印出相关信息;查询无结果的,报考人员应当向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学历认证,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笔试成绩无效。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资格审查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技能考试通知单。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技能考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通知。
(三)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周口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考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法院或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九、待遇和保障
聘用的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94-8158020
技术咨询电话:0394-8352626
监 督 电 话: 0394-8158596
附件:1. 周口市法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需求表.xls ;
2. 周口市法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xlsx。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8日
原标题:周口市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krsks.com/new.html?contentNum=fde5c451d5694e2892083d0b27bebc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