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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11人)

2022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11人)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总分的50%),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或毒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双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个人失信等情况。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7、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双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8、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递补政策

参加面试但未被正式录取的应聘人员,可作为递补人选,将保留其考试成绩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期间,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递补人选中择优聘用。

10、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请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3.请考生携带考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下同)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考试。

4.请考生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核酸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5.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1、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岗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双城区人民法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请考生自行打印承诺书(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

5.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51-53167117。

12、附件

1.双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健康承诺书

3.考生承诺书

2022年7月29日

原标题:11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MOV_IM_9VwPjXvAJIQXu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