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技能考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4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者,均进入技能考试。因考生自愿放弃技能考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采取看打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预装有五笔、智能ABC、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不能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技能考试前,用人法院、检察院组织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市中级法院官网、市检察院官网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用人法院、检察院发放技能考试通知单。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技能考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成绩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3.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六、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七、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河南省及许昌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自觉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根据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发布公告。
(四)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74-2929197(市中级法院)、0374-2610102(市检察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原标题:许昌市两级法院、检察院 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crcsc.cn/article/index.php?c=show&id=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