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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人)

2022云南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人)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吸毒人员检测排查。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与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聘用方式由用人单位决定并实施。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按照转正后的工资发放,转正后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双江检察微信公众号、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招聘期间请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岗位设置表

考试报名表

委托书

报名地址: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83-76247490883-7627940

15769937631

原标题: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Q714H8y8jAFv_G7_m-G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