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源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属非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且具备2年以上司法机关等单位工作经历;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7.报考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发招聘公告日之前);
8.同等条件下有在法院实习、工作经历的考生优先聘用(从业经历应有相关法院政工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及东源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2年9月7日起至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止。报考人员填写《东源县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见附件),将该表电子版按照“书记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2234514138@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址:东源县人民法院403办公室;
3.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应由本人如实填好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东源县人民法院403办公室予以审核。
①《东源县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自行双面彩色打印);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⑦司法机关等单位工作经历应有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⑧有关政治面貌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的原件。
上述复印件须现场核对原件,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
(三)确定考试人选
东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核,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