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一)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三)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拟聘用人员姓名、岗位、性别、监督电话等;
(二)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公示结束后,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法院备案。
八、录用的递补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爱民区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四)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五)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联系;
(二)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告由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909495
点击下载报名表
附件: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招4人!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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