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法官助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相关知识。
书记员、统计人员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考试时长各为15分钟。听打考试使用双头(话筒和耳机插头必须分开)、3.5毫米、普通台式电脑双声道有线耳机。考场不提供耳机,请考生自带!(详见附件1)。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于2022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1日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等额考察。
(六)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七)签订劳动合同
与确定的招聘人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除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以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5798287
监督电话:0731-85798220(市中院机关纪委),0731-84907930(市人社局)。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988099
1.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2.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6日
原标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统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s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311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