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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6人)

2022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6人)

2.技能考试

参加技能考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4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字速录采取看打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技能考试前对拟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参加技能考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技能考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hnxxzy.hncourt.gov.cn/公布。

3.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总分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以技能考试分数靠前的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时间和地点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考生总成绩将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hnxxzy.hncourt.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与工资待遇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时,考试当天,须提供本人健康码、14天内行程码和48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截图用A4纸彩色打印,打印准考证时同时打印防疫承诺书并本人签字,于考试现场提交。

八、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乡百方人力资源)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hnxxzy.hncourt.gov.cn/上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373-3053063,3053052(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6日

原标题: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6rL4-g64fsj4m0FgXsGq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