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关于河北省中基层法院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通知》(冀高法[2022]68号)、《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冀高法发[2018]9号)和《廊坊市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廊中法[2018]101号)文件要求,经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对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空缺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进行招聘,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组织工作,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职数分配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录符合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
(二)职数分配
各单位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数如下: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
三河市人民法院:2名;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2名;
永清县人民法院:1名;
固安县人民法院:2名;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9月16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
(二)报名与缴费
(1)报名与缴费
考生可统一登录报名网站(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lf-sjy/login),进行报名与缴费。
考试报名、缴费时间自2022年10月17日10:00起至10月23日17:00止,报名费用为每人100元,报名者应于报名开放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审核环节。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www.chsi.com.cn),以备资格审查。如缺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由于报考者自身原因填错报名信息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后果。
(2)报名流程:
进入报名网站→注册用户(用户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在线缴费→报名成功→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进行全额退款,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后续考试。
(3)报名咨询(报名期间)
考生若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咨询。本咨询仅提供报名网站技术问题的咨询,其他事宜客服有权拒绝回答。客服工作时间为报名期间中09:00-17:00。
1.优先使用报名页面右下角“在线咨询”进行咨询。
2.可致电021-61948899进行咨询。
(4)信息查询
第三方考试服务公司将在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笔试人选,请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应聘者请关注报名网站—“考试公告”中信息,及时查阅笔试、面试等相关通知,具体日程安排请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