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试题由本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或专家统一命制和阅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待定;
书记员文字速录试题由本院自主命制,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速录(打字)考试。
依笔试成绩(书记员按笔试与速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职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人选。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笔试、速录和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公告另行通知。
2.资格复核和面试
面试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
列为面试对象者,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本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本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招聘考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本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本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本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九、有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工作由龙门县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督。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招录法院如遇人员空缺,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按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咨询电话:0752-7869928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监督和举报电话:0752-7869806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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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法院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薪酬待遇及岗位职责一览表
龙门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日
原标题:2022年龙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qt/zpzl/content/post_4811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