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设备要求:
一台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推荐Microsoft Windows 7 SP1、Microsoft Windows 10,不支持WINXP、MAC OS操作系统。
CPU:4核以上;内存:8G以上;硬盘可用空间至少60G;如使用笔记本电脑请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全程使用外接电源;显示器屏幕可用分辨率至少 1200×600。
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电脑上与考试无关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家、暴风影音及微信、腾讯QQ等各类通讯软件以及系统屏幕保护程序,以免由于被动弹窗导致被系统判定为作弊。
进入考试系统前须设置电脑自动更新为关闭状态、屏幕关闭时间及硬盘关闭时间为永不关闭、WINDOWS及第三方的屏幕保护程序为关闭状态,避免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异常,影响考生答题。
4.网络要求:
能够访问互联网的网络环境,推荐使用有线网络。如果使用 Wi-Fi 环境,需要确保无线信号良好;
网络带宽不低于 20Mbps,建议使用带宽 50Mbps 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 2MB/s;
建议考生准备 4G 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5.电脑摄像头:
USB外置摄像头或电脑自带内置摄像头100万以上像素;
6.智能手机:
一部联网智能手机,内置摄像头100万以上像素,可登陆微信并使用小程序,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全程使用外接电源。进入考试前请打开飞行及静音模式、打开无线网络。
7.智能手机监控摆放
手机监控端连接后,请查看监控效果、调试监控角度,手机监控摆放在侧后方45度左右拍摄到全身及完整的考试设备、答题屏幕,确认监控摄像头正常工作。考生应保证考试区域光线均匀充足,避免因监控画面模糊不清导致系统判定成绩无效。
8.违纪处理
考生在线上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线上考试纪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作弊论处,给予线上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查看资料、信息,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线上考试的;
(3)采取任何形式协助他人作弊、本人作弊、本人参与作弊及接受别人协助线上考试等行为;
(4)无视监考人员警示,继续不规范行为或故意切断监控设备的;
(5)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拍摄试题的;
(6)线上考试过程中佩戴耳机、左右张望、与他人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私藏夹带、传递纸条、拨打或接听电话的;
(7)线上考试过程中禁止打开除答题页面外的其他页面。不可使用或访问任何与线上考试无关的网页、搜索、聊天工具,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处理。
(8)禁止他人进入线上考试范围,否则,将视为作弊,取消线上考试成绩;
(9)在桌面上摆放除考试电脑以外的其他物品;
(10)经监考人员认定为作弊,并查证属实的其他情形。
六、成绩组成
此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速记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速记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80%、20%,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或速记技能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80%+速记技能测试成绩×20%。
七、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考察环节综合考虑确定拟招聘人选。
(二)答题语言。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阶段考生均须使用汉语文字进行答题,否则不计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体检、考察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招聘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和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为5年)。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聘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和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招聘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全程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及侵害考生权益的情形,考生可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实名反映。
本次招聘工作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和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随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因考生未及时关注信息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进行最终解释。
考试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971-6328564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0971-633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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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c05fe0d43b19c77d05eb15537be57ad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