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络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方式:笔试通过网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笔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考试。
3.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网络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技能测试软件,按要求参加模拟和正式考试。
3.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
4.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20分钟内看打正确字符达到600个为合格,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网络面试
1.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面试软件,按要求参加网络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23年乌鲁木齐市检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附件3),考察政审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jcy.gov.cn/)首页和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检察)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培训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适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案卷装订、保密规定及相关技能等。
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2023年8月1日。
网络报名:2023年8月7日10:00-8月11日17:00。
网络资格审查:2023年8月7日10:00-8月12日17:00。
网络缴费:2023年8月7日10:00- 8月13日17:00。
(二)网络笔试
软件下载:2023年8月15日10:00-8月16日17:30。
网络模拟笔试:2023年8月15日-8月16日,每日10:00-24:00。
网络正式笔试:2023年8月19日10:30-12:30。
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8月25日18:00。
(三)网络技能测试
软件下载:2023年8月30日10:00-8月31日17:30。
网络模拟技能测试:2023年8月30日-8月31日,每日10:00-24:00。
网络正式技能测试:2023年9月3日10:30-11:00。
技能测试成绩公布:2023年9月8日18:00。
(四)网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jcy.gov.cn/)通知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检察)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参照当地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按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1.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政策咨询电话:0991-8522620(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3.监督电话:0991-8522501(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各招聘院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执行,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现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023年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3年乌鲁木齐市检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政审表
原标题:2023年乌鲁木齐市检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220.171.92.53:8008/web/newsShow.do?newsid=97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