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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44人)

2023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44人)

摘 要
  • 1 招录人数244人
  • 2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 3 笔试时间 2023年9月23日
  • 4 笔试内容《书记员能力测试》

七、面试

(一)面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筹组织,招聘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面试实施单位提前三天发布面试公告,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二)面试的方式由各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情绪控制、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9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技能测试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可采取听打、看打、模拟庭审记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打字记录速度和准确率。

(二)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最低分数控制线为90分。技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无加试技能测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技能测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十、体检

(一)体检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协调下,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各招聘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未进入体检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十一、考察

(一)考察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协调下,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还要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各招聘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未进入体检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定,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用人单位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招聘资格被取消或通过招聘考试的已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用人单位提出递补需求,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同意,从具有递补资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在下一次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系统书记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十三、岗位职责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记录、文书归档等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招聘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三)招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通过岗前培训考试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招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书记员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等级管理,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

十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全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现阶段工资水平约3800元/月~4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发放冬季取暖费,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等次的发放考核奖金。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各种假期及其他权利。

十五、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考前无故放弃(不参加)面试、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5926232 举报电话:0951-592612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接受技术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查看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系统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类专业指导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https://www.nx.jcy.gov.cn/

“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9月13日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qtksxxzz/202309/t20230913_4977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