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与郭某因合同效力问题发生纠纷,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郭某得知法庭的书记员曾某是梁某的侄子,于是向法院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单选题)
A.郭某可以口头申请曾某回避
B.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曾某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C.若法院驳回郭某的申请,郭某有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曾某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D.对于曾某是否需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参考答案
【考点】申请回避
【难度】★★
【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曾某为书记员,适用回避制度,郭某可以口头申请曾某回避。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据此,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C项说法错误,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据此,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C。
相关知识点
(一)回避的申请
1.申请回避的主体
(1)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自行回避:具备回避情形的人员本人提出。
(3)指令回避:对回避有决定权的机关或者人员直接决定。
2.申请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的,具有回避情形的人员本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的,应当书面记录在案。
(2)申请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或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申请回避的后果
(1)无论是自行回避还是申请回避,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一般应暂停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但是,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在作出决定以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免影响及时收集犯罪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
(2)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3)被决定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