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甲公司的下列哪些《承诺(保证)函》,如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单选题)
A.承诺:“积极督促乙公司还款,努力将丙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
B.承诺:“乙公司向丙公司还款,如乙公司无力还款,甲公司愿代为清偿”
C.保证:“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相符”。实际上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
D.承诺:“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拒不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
【考点】保证合同的成立;保证责任
【答案】BC
解析:《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A项中,甲公司承诺不能量化,没有保证代为清偿的意思,不构成保证。A项错误,不当选。
B项中,甲公司承诺乙公司无力还款时甲公司愿代为清偿,符合《担保法》第六条规定,应承担保证责任。B项正确,当选。
《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C项中,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项正确,当选。
D项中,甲公司只承诺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不负责保证。实际上签订保证合同的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无须向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