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多选题)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参考答案
【考点】留置权
【答案】CD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张某与王某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而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因债务并未到期,张某不可行使留置权。A项错误,不当选。
承租人的家具属于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并未合法占有承租人的家具,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争议点在于租金而非家具。因此,刘某占有方某的家具与二人的租金争议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适用留置权规则。B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寄存处可以行使留置权。C项正确,当选。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虽然甲、乙之间加工承揽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甲、乙属于企业,企业留置权可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