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参考答案
【考点】诉讼时效;单方行为
【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公司对乙公司有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债务。在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债务的过程中,债务人乙公司首先书面答复可偿还3万元,即表示已自认债务,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因此事后不得再主张此抗辩权,对于3万元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而对于另外7万元,债务人乙公司并无自认债务,因此,可主张诉讼时效已经过,来达到不偿还债务的目的。
债务人乙公司首先书面答复可偿还3万元,即表示已自认债务,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因此事后不得再主张此抗辩权,对于3万元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需向甲公司偿还3万元。A项正确,当选。
乙公司放弃抗辩权是单方行为,不需要相对人的协助,所以说单方行为不可能构成要约。放弃行为一经作出立即生效。B项错误,不当选。
书面回函在书面答复之后作出,由于之前书面答复的存在,使得书面回函不产生全部的效力,只产生部分效力。即对与书面答复中已自认的3万元债务的抗辩无效,其余7万元的抗辩有效。C项错误,不当选。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只对于3万元的债务予以自认,由此放弃了对3万元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丧失了3万元的时效利益。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