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补充录用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录用面试说明
根据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其中49人通过审核,3人因提交材料不全取消面试资格,8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二、补录进入面试名单
根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按1:3比例人数进入面试要求,现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补充11人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环节。补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至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审核地点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北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三)审核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手写签名)、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
2.提供招聘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或所学专业学位与《专业目录》中所属学科门类不一致的,还需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考生系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于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发送扫描件至原报名电子邮箱。
五、面试事宜
详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3日
原标题:佛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补录面试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sjcy.gov.cn/site/detail/202012231228031749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