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资格审查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广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速录技能测试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博白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招聘人数与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内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进入测试最低分数60分,确定冯朝勇等3名报考人员为速录技能测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速录技能测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材料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单位。
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等。(在速录技能测试开始前审查上述材料的原件)
三、其他
速录技能测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测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放弃测试资格或测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以上人员进行递补的,按实有人数进行测试。递补人选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将资格审查材料送至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查。
联系方式:博白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博白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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