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陆川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广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测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广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资格审查。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的要求,确定钟锐等5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速录技能测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速录技能测试人选。
二、报送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
(在速录技能测试当天审查上述材料的原件)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方式
请测试入围人选通过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给陆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地址:广西陆川县温泉大道北376号,联系人:曾梅玲、何福龙,邮编:537700,咨询电话: 、,传真号码:。
请速录技能测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材料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
三、其他
速录技能测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测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放弃测试资格或测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以上人员进行递补的,按实有人数进行测试。递补人选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将资格审查材料送至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查。
陆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9日
附件:陆川县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名单
请复制链接下载附件:
来源:陆川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资格审查通告
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