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按各市州选拔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察
各市州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鉴定材料。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初步确定选拔对象,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四、工作安排和管理
新录用乡镇基层选调生的人事行政关系放在乡镇,人员安排到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1年)。在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由市州委组织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年工作期满后,一般继续安排在乡镇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使用。
附件:
2.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
附表2:湖南省选调到乡镇工作的优秀基层服务人员推荐表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政 治 面 貌 |
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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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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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 特 长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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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 校(系)及专业 |
授予何 种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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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简 历 | ||||||||||
聘期年 度考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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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及时间 | ||||||||||
获院(系)及以上奖励情况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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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 | ||||||||||
服务单位基层党组织意见 | ||||||||||
县市区 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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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主管部门意见 | ||||||||||
备 注 | 我申请选调到 市(州)所属县市的乡镇工作,并自愿服从组织分配。 申请人: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