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1. 总体价值意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使的破坏必须完善司法管理机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 具体方法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3)推进严格司法。
(4)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5)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6)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 总体价值意义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 具体方法
(1)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4)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