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为2017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每天入场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00。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14:00后入场。其中:
报考沈阳、鞍山、辽阳、盘锦地区的面向辽宁省内普通高校(含往届警校生)辽宁籍职位的考生,安排在8月14日;
报考抚顺、本溪、丹东、锦州、朝阳地区的面向辽宁省内普通高校(含往届警校生)辽宁籍职位的考生,安排在8月15日;
报考大连、营口、阜新、铁岭、葫芦岛地区的面向辽宁省内普通高校(含往届警校生)辽宁籍职位的考生,安排在8月16日;
辽宁警察学院公安专业辽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安排在8月17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辽宁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安排在8月18日。
(二)地点安排
地点设在沈阳大学南院体育馆。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四、考生递补
考生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加权后笔试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安排在8月25日进行。递补考生名单及递补检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所属院校网站。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除必须携带的证件及有关材料外,其他与检查无关的物品一律不许带入。
2、考生应着运动鞋和轻薄运动服。
3、考生参检时,胸前佩有随机编号,不得自报姓名。
4、参检考生在检查裸眼视力时,不得戴隐形眼镜,违者按不合格处理。
5、考生无论检查是否合格,必须按要求到各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
6、审查、检查结束后,请考生从出口离场,严禁滞留。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殊标准体检与体能测试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和复测。
8、考生请随时关注所属院校官网(校园网)相关信息的发布。
9、考生录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公安专业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报考机场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报考辽河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报考各市公安局职位咨询电话: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特别提示:请考生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并严格按公告时间、地点参加审查和检查。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场外谣传,谨防上当。
附件
辽宁省公安厅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