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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院关于2017年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公告

四川省法院关于2017年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公告

| 2017-11-29

2017年12月5日、6日(周二、周三)每天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府街办公区(成都市正府街108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和报考职位所需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递交相关资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周一)9:00-11:00。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12月17日(周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复审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