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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19人公告

2019年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19人公告

眉山人事考试网 | 2019-09-16

(六)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2日。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缺考和在体能测评中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录用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委组织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次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从网络报名到考察录用,所有事项均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如因考生没有及时看公告而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考察等阶段,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请考生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考录。凡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出现的培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眉山市公安局

附件下载:2019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附件.zip

1.2019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体能测评相关文件及标准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019年9月16日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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