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同意,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发布。本次招考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后,其他有关职位调整、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排名、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仅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发布,敬请关注)。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共98名,具体职位情况见《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招考对象: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成人教育、在职教育、自考学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录范围:考录范围为甘孜州籍指2019年9月15日前户籍在甘孜州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甘孜州的纳入本州籍,州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甘孜州籍。具体考录范围详见《甘孜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录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条件均不含当日。
(三)身体条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同时在考察过程中一经发现考察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
3.曾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或者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或者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过认定或处理的。
4.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司法拘留、近5年曾受过行政拘留的。
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和政审,录用后可能对人民警察队伍忠诚可靠有危害的。
6.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
(1)家庭成员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
(2)家庭成员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3)家庭成员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有证据证明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近3年曾参加甘孜州招录人民警察考试,通过考察且结论为合格放弃录用的人员或录用后未报到的人员以及在试用期内被取消录用的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2.现役军人。
(五)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报考地方公安机关的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4日18:00,报名网址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系统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自动审查,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5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络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6日18: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下列考生: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 9月25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