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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652人)

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652人)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计算。新录用人员参加职前培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需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要在助理职位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如要选任法官、检察官,可以参加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并在基层院任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待遇,人均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其他公务员人均收入一定比例。

四、纪律与监督

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录用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法官助理)

((检察官助理)。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8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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