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实行分级考试,州、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各类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全州设1个面试考区,考区设在兴义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笔试环节成绩最后1名或2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贵州省66个贫困县及深度贫困村所在县的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州委组织部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报考州及州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州委组织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招录单位的州主管部门负责本考区体能测评的实施工作。
黔西南州体能测评考点设在兴义市。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能测评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公务员职位面试结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公务员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州委组织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考察中,经州委组织部审定有《招录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20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州委组织部在招录信息发布的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公安厅审核;省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报省司法厅审核。经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州委组织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黔西南州辖区内各类职位的,由各招录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县(市)党委组织部、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查,并报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省、州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录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或“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219.151.4.99)。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五)本次公务员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黔西南州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5)。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州公安局政治部:
州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附件下载: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黔西南州2020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gwykl/202006/t20200630_61298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