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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黔西南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公告(80人)

2018贵州黔西南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公告(8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州各级法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一线警力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黔西南州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民警察。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黔西南州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编制和黔西南州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考区设置在兴义市。全州本次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网上报名和试题、制卷、阅卷委托省公务员局负责承担,与全省“四级”联考同步进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州范围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计划招录人民警察80名。其中:州级机关计划招录人民警察9名,县(市)级机关计划招录人民警察44名,派驻乡镇机构计划招录人民警察27名。招录职位详见《黔西南州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四、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