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30日至1月31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警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招录机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录监督小组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公安局: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公安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0年10月29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B995C5D564C538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