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8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总体计划与2017年基本保持一致。此次计划考录1174人,其中:基层行政单位827人(拉萨市55人,日喀则市117人,山南市39人,林芝市24人,昌都市265人,那曲地区262人,阿里地区65 人);基层法院系统121人;基层检察院系统70人;基层司法系统108人;基层工商系统43人;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3人,区农牧厅所属单位2人。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