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工作由省级公检法司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凡未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违反操作手册等组织的体检,其结果一律视为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直公检法司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需加试体能测评的职位,在体检前由省级公检法司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省级公检法司机关和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各市(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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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1年8月12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42.101.89.194:9010/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