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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四川警察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12人)

2021下半年四川警察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12人)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招录职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招录职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以上两种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由四川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四川警察学院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公安厅政治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四川警察学院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四川警察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四川警察学院:0830—3113430(咨询电话)、0830—3110556(监督电话)

四川省公安厅监督电话:028—12389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八、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或公安厅、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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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四川警察学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1日

原标题:关于四川警察学院2021年下半年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8-57AA2846A608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