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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扬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581人)

2018江苏扬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5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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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统一部署,2018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81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83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287名、乡镇(街道)机关211名。另外,有关工作委托管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30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考录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八)具备《扬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九)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十)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为“80”—“82”),考录对象为:我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并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等条件的人员;

(十一)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0”—“93”),考录对象为:我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二)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4”—“96”),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我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十三)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为“98”),考录对象为:在我市各县(市、区)本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工作表现优秀且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报考人员应政治素质好,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扎实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2015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人员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考录单位、职位、类别及具体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扬州党建网()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扬州人事考试网()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2月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2月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30日9:00-2月8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2月5日16∶00至2月7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初审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在报名阶段,如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但和拟报考职位要求专业非常相近的,在2018年2月3日16:00之前,报考人员可向招录机关(审核单位)提供由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经其审核后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即可以所学专业报考该职位,招录机关(审核单位)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该职位的专业调整情况。

4、报考人员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该职位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9:00-16:00。

6、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以及本简章等文件,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本简章及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2月5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和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按规定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7、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8年3月26日-27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扬州市: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