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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367人)

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367人)

摘 要
  • 1 招录人数5367人
  • 2 报名时间 2022-02-09 08:30 - 2022-02-13 14:30
  • 3 缴费时间 2022-02-09 08:30 - 2022-02-14 14:30
  • 4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四、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申论》分为甲、乙、丙三类(级),《申论》(甲)为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含选调生和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县级非司法警察职位)试题、《申论》(乙)为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试题、《申论》(丙)为行政执法类职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职位和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试题。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科目》;其它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详见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除职位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者应使用现代汉语答卷。招录职位对《申论》考试答卷文字有明确要求的,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其中,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报考者,《申论》科目可自选所报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且在选用后必须使用。未按要求或自选语言文字作答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公共科目笔试时未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排名对外发布;在公共科目笔试时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成绩排名对外发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2. 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7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 笔试考区

笔试共设10个考区,分别为:省直考区、长春考区、吉林考区、四平考区、辽源考区、通化考区、白山考区、松原考区、白城考区、延边考区。省直考区设在长春市,各市州考区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报名时,报考省本级机关(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统计系统、社保系统的市州及以下机关)、乡镇机关选调生、监狱系统的报考者应选择省直考区,报考其他职位(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统计系统、社保系统的市州及以下机关)的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选择考区。

(二)资格复审、专业考试、体能测评与面试

1. 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复审结果当场公布,情况复杂难以当场确定的,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布。复审不合格的,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专业考试、体能测评或面试前2个工作日。

2. 专业考试

按照专业考试人选与录用计划原则上不低于5: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

需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考试公告另行发布)。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线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专业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

3. 体能测评

按照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与录用计划原则上不低于5: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其他职位考生,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公告另行发布)。体能测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数不低于3:1的比例递补1次。考生应根据个人身体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 面试

在以上考试成绩和测评结果合格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其他职位的考生,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无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有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原则上按照录用计划与体检人选1:1比例,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报考普通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对身体条件有其他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职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2021年9月1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一般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拟录用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按照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要求,如职位明确可进行调剂且相关录用计划在面试后、公示前仍有空缺的,将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调剂公告和职位等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由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可视情况从报考同一职位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无论何种原因形成计划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乡镇机关选调生录用后,先安排到报考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2年后安排在所报考乡镇适当岗位工作。长春市基层选调生录用后,按照长春市基层选调生管理有关要求执行。

被录用到设置服务期职位的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与招录机关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遴选,不得转任交流到工作单位所属的县(市、区)之外,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不得转任交流到县级以上机关;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不得转任交流到街道机关。

六、其他事宜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请广大报考者及时浏览网站并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考者应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公务员录用相关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公平公正。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照202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以及各类机构或网站开展的报考人数预估、考试成绩预测、排名查询等行为,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相关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 2022年吉林省省直机关(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2. 2022年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3. 2022年吉林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4. 2022年四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5. 2022年辽源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6. 2022年通化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7. 2022年白山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8. 2022年松原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9. 2022年白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10. 2022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11. 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2.专业指导目录

13. 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14. 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优秀村(社区)干部推荐表

15. 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和长春市基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22年1月26日

原标题: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lgwyks.cn/news.aspx?id=1067